索 引 號:
信息分類:
補領結婚證
發(fā)布機構:
發(fā)布日期:
2023-11-09 15:08
標題:
補領婚姻登記證證件證明材料
文號:
時效:
補領婚姻登記證證件證明材料
發(fā)布時間:2023-11-09 15:08
來源:民政局
1.內地居民提供常住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。
2.現(xiàn)役軍人辦理婚姻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軍人證件、居民身份證和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。
3.加蓋原婚姻登記機關或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或《檔案遺失證明》等其他證明材料。
4.如有證件信息或人員身份變更,導致現(xiàn)持有的身份證件上的信息與結(離)婚登記檔案信息不一致的,需提供有權機構出具的相關變更證明。
5.申請補領結婚證的,雙方當事人提供3張2寸(寬5.3cm×高3.5cm)雙方近期半身免冠紅底合影照片。
申請補領離婚證的,雙方當事人各提供2張2寸(寬3.5cm×高5.3cm)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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